静坐常思己过,闲谈莫论人非,能受苦乃为志士,肯吃亏不是痴人,敬君子方显有德,怕小人不算无能,退一步天高地阔,让三分心平气和,欲进步需思退步,若着手先虑放手,如得意不宜重往,凡做事应有余步。持黄金为珍贵,知安乐方值千金,事临头三思为妙,怒上心忍让最高。切勿贪意外之财,知足者人心常乐。若能以此去处事,一生安乐任逍遥。

jQuery——JavaScript冲击波[转]

作者:大鹏 发布于:2007-6-5 10:40 Tuesday 分类:JavaScript与HTML

转自:realazy.org
jQuery 1.0已经于美国时间2006年8月26日发布。这是一个好消息,世界上又多了一个超级优秀的JavaScript Framework。

我本身不是JavaScript行家,只懂些编程中最基本的东西,甚至连门都没入。但我却能从jQuery — New Wave JavaScript做很多事情,而我相信,如果使用最原始的JavaScript编写方法,我还得费上至少一年时间来学习,才能达到相同的效果。

这当然不是我喜欢它的主要理由。它的CSS选择器和XPath操作器让我最兴奋。写JavaScript,最基本的就是对DOM的选择与操作。JavaScript自然提供有大量的API供使用,但是要精确地选择某个(些/类)元素还是相当苦难,最简单的例子,需要选择class,我们没有现成的getElementsByClassName可用,要达到目的,甚至连正则表达式都用上,而jQuery只需 $(".class"),像CSS中选择元素一样对DOM进行选择。所以,假如你也是一个CSS写手,你会迅速明白这些 $("div.class"), $("#id + .class"), $(".class > a")是啥意思。而$(".class/../p")这种最基本的XPath的东西也不难懂,总之,DOM选择就用CSS选择器的思维来思考即可。这对我来说,实在太方便了。

而操作,jQuery提供的API也十分浅显易懂,我们不用管它背后用什么实现。比如 $("p.surprise").addClass("ohmy").show("slow");,表示,给class为.surprise的p元素赋予.ohmy的class,然后显示(show)出来。我相信,即使第一次见到的人都知道它在干嘛。实际上,我就是第一次见到它就深深爱上了jQuery。

从上句中也得知,实际上jQuery对象的操作是可以Chainable(咋翻译好呢),你可以对一个jQuery对象传送不止一个信息(函数),这实在也太方便了。

还有一点,基本上,jQuery的代码都简洁易读,个人看法,这要归功于函数式编程(functional programing)方式,我认为这是一种强大的,优雅的编程方式,所以我更喜欢。

当然,我说过,我并不会编程,我说的东西可能都很肤浅,但它确实让我从中找到编程的乐趣,Thank you, John!

Update:来自jQuery Eases JavaScript, AJAX Development的一段话,个人深表赞同:

[quote]jQuery is “not a huge, bloated framework promising the best in AJAX—nor is just a set of needlessly complex enhancements—jQuery is designed to change the way that you write JavaScript.“[/quote]


标签: javascript ajax css

et_highlighter
发表评论 »本文目前尚无任何评论

发表评论

干净网络从你做起,切勿黏贴小广告